一把小小的香椿葉,竟惹出一場糾紛,經(jīng)治安管理處罰、行政復議,原告高某仍不服,一紙訴狀訴至法院,究其原因,令人咂舌。
2023年3月13日11時許,原告高某路過商城縣鲇魚山鄉(xiāng)第五小學旁河邊,看見綠化帶里長有香椿樹,便上前采摘嫩葉。第三人李某見狀忙制止,稱香椿樹是其公公栽種,二人發(fā)生口角,后李某丈夫趕來,三人發(fā)生廝打,致高某輕微傷。商城縣公安局對三人均進行了行政處罰,復議維持了原決定。高某不服,向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庭審中,合議庭嚴格按照庭審程序,通過法庭調查、舉證質證、法庭辯論等環(huán)節(jié),雙方當事人圍繞被訴行政行為的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以及處罰是否適當?shù)确矫孢M行了舉證、質證及辯論。
商城縣副縣長、縣公安局局長李大成積極出庭應訴,當庭正面回答了高某的訴求,詳細解釋了處罰依據(jù),并在庭審最后階段以“這把香椿有點貴”為題進行陳述:“今天行政訴訟庭審是一場很好的普法宣傳教育課,對于處罰雙方當事人來講,發(fā)生糾紛的根本原因在于面對問題均未能保持理性和包容,希望雙方借本次庭審能解開心結,化干戈為玉帛。對于行政機關而言,隨著我縣法治政府建設的深入推進,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不斷提高,維權意識日益增強,這就要求我們行政執(zhí)法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,作出行政行為時,一定要合法合理,程序正當。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又出彩,充分履行了出庭應訴職責,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。
通過庭審,原告及第三人均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問題,數(shù)月來劍拔弩張的氣氛一朝消弭,在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,雙方隨即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,原告自愿撤回起訴,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。
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并發(fā)聲,實現(xiàn)了“告官見官、出庭發(fā)聲”,這既體現(xiàn)了行政機關放下身段解決問題的誠意,又讓群眾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訴求是被重視的,同時也彰顯了行政機關尊重法律、尊重司法的積極態(tài)度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心,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礎。
今后,商城縣將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,在出庭負責人100%的基礎上,加大主要負責人出庭比例,助推法治政府示范縣建設。